吴家林作品
这让我想起了法国史学家兼文艺理论家丹纳,对于艺术产生的定义——产生艺术品的一般规律有两种证据,一是推理,一是经验。
经验,很容易理解,从量变到质变,一切艺术来源于积累,一万次的失误也许才能带来一次成功。推理,我想翻译成总结,也许更好,当然推理二字,可能更含有哲学意味。有推理总结的过程,才能有逻辑思维的过程,最后形成一定的规律性,让经验转化为艺术。富有规律性,也是艺术的属性之一。
吴老师的很多摄影作品,让人看了惊讶之余,都以为是摆拍,哪有那么巧合的事情啊。可是,吴老师从不摆拍,全部都是抓取现实生活的真实场景。那么巧,只是因为丰富的经验,以及经验给予的预判能力使然。天道酬勤,在吴老师身上,得到了很好的体现。
关于,“摄影是不是艺术”的这样一个,另有目的别有用心的伪命题,我已经不想争辩。同时提出这个伪命题的人,也早已经用自己暗地里的,过分解读并自定所谓“商业价值”,把明明不是艺术品的摄影作品强行推销给“爆发户”、“煤矿老板”的恶劣行为,把这个伪命题给推翻了。对非艺术的摄影作品的过分解读,其实也只不过是一个,“扎拉图斯特拉之猴”而已。
艺术品的商业价值,完全可以是,衡量该作品是否是艺术品的标准之一。吴家林老师默默的用摄影作品,对这个问题作出了很好的注解,从不推销,也不解读,作品自己会说话。吴家林老师的摄影作品,在欧美价格不菲,同时非常畅销。并且,吴家林老师,是华人中唯一一位,被西方摄影界推崇为“摄影圣经”的黑皮书,接纳并出版摄影作品专集的摄影家。
我一直认为,理论一定是在艺术行为之后的,是对艺术作品的语言解读。
我们最熟悉的两句话:“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和“理论能够指导实践”,耳熟能详。但我觉得,很多人会对后一句话,有误解,当然我说的这个误解,是针对当下国内的摄影现状而言。
我不想讨论,艺术的多样性和可变性,艺术的确是在不断的发展,进步,甚至改变,颠覆。可是,艺术的进步,是在成为艺术的前提之下的。中国目前,纪实摄影有艺术性吗?除了吴家林的,还有哪些,成为了艺术品?本来就没有很高端的艺术,何谈变革?
艺术为意识形态服务,这可以是一条出名的捷径,但也就出了个名,而已。而且,那些作品真的就有艺术性吗?艺术作品的持久性、大众性,在哪里?
其实时间,早已经给出了答案。中国现在和曾经有那么多,呼之欲出的名字,一夜成名,“摄影家”,后续的作品呢?还在拍吗?我很尊重,一切为艺术,为摄影努力奋斗的人们,但也很尊重事实。那些“麦客”的记录,被吹嘘的那么好,拥有那么高的历史价值,却被国外的艺术品收藏机构一口拒绝;去西藏拍一些人物肖像,猎奇的记录,只要有相机有时间有旅费的人,都可以拍出来吧;就算摆拍,也请继续啊,你的主观创作源泉,一夜枯竭了吗?
关于摆拍我想说,相机,真的只是你手里的画笔吗?遵循美学基础逻辑的摆布,表达你的主观意识,记录当下正在发生,或已经发生的事件,就算,运用了画意的手法,达到了美化的表达,这应该还只能是相机的基本功能,记录吧,是摄影的艺术作品吗?也许,有同等便利条件的情况下,能够自由进出,并摆布,精神病院、监狱等等非正常状态生活场景的时候,很多人可以拍的更艺术。
我不是摄影理论研究者,我只是一个摄影人,摄影实践者,我只想探求摄影的艺术性,纪实摄影作品成为艺术品的艺术之路。所以,我不想聊上面那些会引起很多争议的话题,只是想从纯粹艺术的角度,探讨一下纪实摄影的艺术性,和如何产生摄影艺术。
我们先来简单梳理一下,关于艺术的定义。而美,是艺术的基本索求,要谈论艺术,自然离不开美。我这里说的是基本索求,因为谈到美,敏感而好斗、凡事必先反对的人们、自诩为“哲学思考者”的斗士们马上会想到丑,丑也是艺术的表达方式之一。任何事物,矛盾对立,不可分割。但我不想这么哲学的深入,所以只是简单的了解基本索求。万事达而必根基深,没有根基不成高楼。换而言之,追求美,就是追求艺术的最简单形式。
“美是人在实践中发现,创造的体现人的本质力量、令人愉悦的事物形象。”——请注意:形象。形象是美的载体,这一点,毋庸置疑。
在原始时代,人们在劳动实践的过程中,即开始和现实发生审美的关系,开始发现美、追求美、创造美。中国先秦时期,“美”有“美德”、“美丽”、“美化”、“赞美”等多重含义。孔子把“中和”之美视为最高审美理想,认为美取决于“仁”、“礼”,主张“文质彬彬”、“尽善”又“尽美”,内容美与形式美统一,看到美与善有统一的一面,又有矛盾的一面。老子提出“道法自然”、“美恶相生”,庄子提出“天地有大美”、“美者自美”,认为美有先验的客观性和相对性。
外国美学史上对于美的本质、特征的探讨,形成了各种不同的学说。古希腊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美是和谐,和谐是对立因素的统一。还提出美在于事物的形式所表现出来的均衡、对称、比例以及“黄金分割”等。德国康德认为美与功利、概念无关。英国现代美学家贝尔提出美是“有意味的形式”,发展了“美的形式”的理论,古希腊柏拉图认为理念是“美本身”,是真正的、永恒的、绝对的美,是一切的根源,一切现实的美只是理念美的影子,都是相对的。柏拉图的“理念”到中世纪被演化为“神”、“上帝”,普洛提诺等人认为上帝是美的本原。德国黑格尔继承、改造了理念说,提出“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认为美的最终极根源是先验的理念,又呈现于具体可感的感性形态之中。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认为美客观存在于现实世界之中,是把零散的因素结合成为统一体。俄国车尔尼雪夫斯基提出“美是生活说”,认为美在社会生活之中,凡是能使人想起生活、显示生活、应当如此生活的都是美的。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等著作中以实践论为基础所阐述的“人化的自然”、“人的本主对象化”、“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等重要思想,为美学揭示了美的发生、发展、本质、特征、功能和美的创造奠定了理论基础。美有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三种形态,在每种形态中又有内在美和外在美两个组成因素。
摄影美学是文艺美学的组成部分之一,摄影艺术与非艺术品摄影的质的区别在于:摄影艺术中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内容与形式的关系、真与美的关系、形式美的规律;运用摄影艺术手段进行构思,增强作品的概括力、表现力和感染力的方法。摄影美的主要特征:一是瞬间性,即在客观现实中直接抓取对象的某一瞬间,摄下对象的动态或神态、形态;二是纪实性,即对象是摄影机前当场存在的客观实体,逼真地记录下对象的外观形式。摄影美有两个层次:一是摄影形象的形式美,二是摄影形象的典型性。
时间推进到二十世纪初,由于摄影术的发明,(当时还没有引进到中国,中国艺术界,依然风平浪静,当然,政治局势的动荡,也影响到了中国艺术界的生存环境。不过,中国还是有,齐白石、张大千、鲁迅等艺术家,在努力追求着艺术。)现代大工业的发展,宗教的衰落,哲学的影响,现代艺术,或者说现代美学,在西方蓬勃发展起来。
让马里.舍费尔在《现代艺术》中这样说:“现代美学,和旧美学不同的地方是从历史出发而不从主义出发,不提出一套法则叫人接受,只是证明一些规律。过去的美学,先下一个定义,比如说美是道德理想的表现,或者说美是抽象的表现,或者说美是强烈的感情的表现;然后按照定义,像按照法典上的条文一样表示态度:或是宽容,或是批判,或是告诫,或是指导。”——看到这些,我想,学过一段时间摄影,接受过各级摄协老师教导或者指导的人,应该有一点明白了。
以毕加索、凡高为代表人物的西方现代艺术的主要特征是:哲学化、理论化、形式主义、创新意识。
同时期,西方摄影的代表人物有:柯特茨,布勒松,卡帕,马克.吕布,寇德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