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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摄影维权 于 2013-5-15 11:33 编辑
夏义要维权,你看怎么办?
在商城县影友谢新江维权即将取得最后胜利的时候,2012年11月,市摄协维权办又接到固始县摄协主席夏义(网名:小学生)递交的《维权申请》。
夏义说:前不久他在固始发现他摄影作品《焦豫汝曲尚英在根亲文化园》、《柳编产业》和《长江漂流》被发表在2012年四月号《中国魅力》杂志第31-32页上,是为《固始文化产业风生水起正当时》一文配图。经认真核实后确认是他本人的作品。
夏义说:《中国魅力》杂志事先未征得他的同意擅自使用他的三幅摄影作品,也没署名,更没给一分钱的稿费,依照《著作权法》有关条款,他认为这种行为已侵犯了他的著作权。当他打电话到编辑部咨询时,还遭到接话人的一顿奚落。为维护他的合法权益,现提出书面申请:委托信阳市摄影家协会维权办公室向侵权单位寄发告知函,力争通过协商办法解决此次侵权事件。
夏义还附上:被侵权3 幅照片的原始电子文档,侵权的四月号《中国魅力》杂志,夏义曾发表《柳编产业》图片的河南日报等作为他维权的证据。
市摄协维权办经过认真核对和研究后,很快用邮政快递的方式向设立在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的《中国魅力》杂志编辑部发去《关于摄影作品侵权行为的告知函》,建议《中国魅力》杂志社查清事实和责任人后,主动市摄协维权办或夏义本人沟通,力争协商解决侵权问题。可时间快半年了,维权办和夏义本人都没有收到杂志社任何反馈的消息,维权真是难哪!
请广大影友想想看看,此事下一步我们或夏义该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