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扫一扫,极速登录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912|回复: 0

平顶山市首届新农村建设摄影大赛的征稿启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4-25 18:47:37 |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关于举办平顶山市首届新农村建设摄影大赛的征稿启事
       新农村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任务,是建设中原经济区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围绕新农村建设,全市上下团结协作、共同努力,新农村建设日新月异、突飞猛进,取得了辉煌成绩,广大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显著改变。为热情讴歌我市新农村建设取得的成就,生动全面展现新农村建设的火热场面,用客观直观的形式表现和记录平顶山新农村的巨大变化,特举办平顶山市首届新农村建设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通过摄影艺术的独特魅力,捕捉我市新农村建设的精彩瞬间,以小见大折射平顶山农村的新变化、新面貌、新形象,进一步激发全市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征集时间

1、作品征集时间:自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8月31日(以收到稿件为准)。

2、评选表彰时间:2012年9月

三、主办单位

  主办:中共平顶山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平顶山日报社
承办:平顶山市摄影家协会

四、征稿对象

  专业摄影人士及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

五、征稿细则

1、摄影范围为汝州市、宝丰县、郏县、鲁山县、叶县以及舞钢市的中心镇、中心村(中心社区)。活动分自由分散拍摄和集中组织拍摄两种方式进行,有关县(市)可提供便利条件。

2、作品要紧扣我市新农村建设这一主题,按照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在内容上突出新农村民居建设、农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发生的变化、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等,鼓励采取新旧对比的组照投稿。

3、作品须创作于征稿启事发布之日以后,必须是原创之作,并保证其拥有该作品完整的知识产权。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单幅或组照不限,来稿不退。所有参赛者必须保留其作品的原始文档及底片。

4、作品请详细标注作品标题、相机、镜头、曝光参数、拍摄地点、拍摄时间、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

5、数码作品统一为JPG格式、1兆以上。可用电子邮件投稿。纸质投稿作品一律精放成10英寸照片(长边尺寸);异型片每幅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组照算一幅,每组限6张(作品背面用透明胶带粘接,标明序号),并附送电子文档。作品请勿装裱。

六、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一等奖3个,奖金5000元/幅;二等奖5个,奖金2000元/幅;三等奖10个,奖金1000元/幅;优秀奖100个,奖金50元/幅。

七、作品评选及展示

1、邀请专业人士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2、优秀作品不定期在《平顶山日报》或平顶山新闻网刊登。

八、参赛说明

1、入选作品如被发现系非递交该作品作者的作品或抄袭、拷贝他人作品或侵犯他人著作权的,经查属实后,主办方有权取消该作品的获奖资格,并追回奖品,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递交人承担。

2、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活动中(画册、展览、图书、报刊、网站、影视片等)使用参赛作品,并不再另支付稿酬。

3、评选表彰后,获奖作品将编辑成册。

九、投稿方式

  来稿请注明“平顶山市首届新农村建设摄影大赛”字样 。参赛作品请送(寄):中共平顶山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审批综合楼662房间
邮编:467000   

联系人:刘勇刚  毛叙栋

电话:0375—2692288   0375—2692277

传真:0375—2692233

电子信箱:
pdsxncsy@163.com



附注:参赛选手了解中心镇、中心村(社区)情况,请咨询有关县(市)委农办。

电话:汝州市委农办:0375—6862155

宝丰县委农办:0375—6532359

郏县县委农办:0375—5172901

鲁山县委农办:0375—5071881

叶县县委农办:0375—6115818

舞钢市委农办:0375—8165732

   
中共平顶山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平顶山日报社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QQ|Archiver|手机版|CTPN旅游中国摄影网|四川青云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蜀ICP备19030079号-2 )

GMT+8, 2024-5-20 09:35 , Processed in 0.090059 second(s), 2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