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山行 发表于 2011-11-26 16:18:48

【温馨提示】关于对《2011年“大别山主峰之【秋】”摄影大赛启事》的质疑与建议!!!

本帖最后由 汇力影像 于 2016-5-3 06:25 编辑 <br /><br />                        关于对《2011年大别山主峰景区“大别山主峰之【秋】”                                 摄影大赛启事》的几点质疑与合理化建议
       A、质 疑?         七、参赛作品要求
      1、作品必须是作者自己已经发表在专业摄影网站或其他媒体上的,刊登时需有标题,标题中需有大别山主峰景点的提示性文字以表明拍摄地点;同时还须以电子文稿的形式投递给本景区;作品单幅、组照均可,每人限5幅,要求为长边大于700像素,分辨率72像素/英寸的JPG文件,文件小于500K。经过电脑处理的作品不得参赛。
       2、作者和本景区对参赛作品共享使用权,本景区不再向作者另付稿酬。作者与其他方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与本景区无关。
       B、分 析:
         1、“经过电脑处理的作品不得参赛。”
   参赛作者如果把原始图片压缩到500K以下,或者二次构图剪裁,调整亮度、对比度等,肯定是经过电脑“处理”的,若按这句话的要求,那么大多数作者就“不得参赛”了!所以,这句话容易产生歧义。正确的表述应当是“经过电脑过度处理的作品不得参赛”,或者“用电脑改变景区真实面貌的作品不得参赛”。
      2、“作者和本景区对参赛作品共享使用权,本景区不再向作者另付稿酬。”      这句话也让人费解。景区(主办单位)面向全国8个省区的摄影人征稿,奖项却只设有寥寥的7个!就按只有100人参赛,每人投稿限5幅(组)以内,那么至少也有300-500幅(组)参赛作品吧,而获奖的作品做只能有7幅(组)。而且,景区(主办单位)还想对其他几百幅未获奖的作品也要与作者“共享使用权”,并且“不再向作者另付稿酬”,真不可思议呀!
       C、建 议:
            1、建议景区(主办单位):可增设60-100名优秀奖(或入选奖),每个获奖作品发300-500元奖金,这样就可名正言顺的取得获奖作品的使用权。不要以为作者把作品投给你了,你就享有使用权了,那是一厢情愿的霸王条款。
   景区即使获得“使用权”,只是仅限于本次大赛,或发到景区网站上用用,或举办获奖作品展览。若另有他用(如批量印画册、做户外广告牌等商业性的使用,或交给第三者使用),都是要与作者重新协商、另付报酬的。
       对没有获奖的参赛作品,景区不会也不应该有使用权的,没道理呀!除非你冒着“侵权”的风险。

       2、建议作者(参赛影友):对没有把握的作品不要轻易投稿,否者很容易丢失你的作品版权(著作权);对有把握的作品,投稿时也尽量把参赛作品压缩的小一点(100--200K左右),最好给参赛作品压上有作者信息的水印。等你的作品被评上奖后再给景区提供相对大一点的电子图稿。
       3、建议景区(主办单位):对所有获奖作品除了颁发奖金(优惠门票等)外,还应颁发加盖主办单位公章的“获奖证书”。这是作者参赛获得荣誉的文字依据。
      以上是笔者个人对景区(主办单位)和作者(参赛影友)双方权益的思考和建议。理论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目前全国摄影界的一些行规。不一定完全对啊,欢迎大家讨论。如果同意我的观点,也敬请采纳。
          美图共欣赏,取之应有道。谢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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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骨梅 发表于 2011-11-26 20:26:44

本帖最后由 汇力影像 于 2016-5-3 06:26 编辑 <br /><br />坚决支持。: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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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医生 发表于 2011-11-27 02:07:30

本帖最后由 汇力影像 于 2016-5-3 06:26 编辑 <br /><br />看这所谓的规定,就是业余。茶老师何必放心上;P
咱不给他玩儿: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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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猫拍客 发表于 2011-11-27 08:34:20

本帖最后由 汇力影像 于 2016-5-3 06:26 编辑 <br /><br />支持   好建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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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岭 发表于 2011-11-27 22:23:00

本帖最后由 汇力影像 于 2016-5-3 06:26 编辑 <br /><br />看这所谓的规定,就是业余。茶老师何必放心上
咱不给他玩儿
现在很多影赛,绝大多数都是不平等条约。尤其是政府主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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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山行 发表于 2011-12-1 11:42:26

本帖最后由 汇力影像 于 2016-5-3 06:26 编辑 <br /><br />                        2011年大别山主峰景区“大别山主峰之【秋】”摄影大赛启事
    一、活动名称及主题:2011年首届“大别山主峰之【秋】”摄影大赛
    二、主办单位:大别山主峰景区
    三、奖项设置    1、一等奖(一名):10000元   包括:奖金5000元;消费5000元,其中包括景点门票30张,2012年大别山庄住宿2000元,并送至尊金卡一张,永久享受最优惠折扣价。   2、二等奖(二名):5000元   包括:奖金2500元,消费2500元,其中包括景点门票15张,2012年大别山庄住宿1000元,并送至尊金卡一张,永久享受最优惠折扣价。   3、三等奖(四名):1000元   奖金500元,消费500元,其中包括景点门票5张,并送至尊金卡一张,永久享受最优惠折扣价。   4、协作奖:所有发表作品的网站或媒体均按每发表三张照片,奖励一张大别山主峰白马尖或一张龙井峡景点门票一张的办法奖励,但一个网站最多不超过15张门票。该类单位将成为本景区的长期摄影协作伙伴,享受各本景区将来摄影大赛的各种优惠待遇。   注:奖励住宿不含国家规定的节假日。
   四、拍摄的景观物及其基本情况   1、高山:大别山主峰白马尖    白马尖
    大别山最高峰,海拔1777米,大别山区排名最高的三大高峰均在此处,三峰呈坐北朝南的三角品字形排列,主峰白马尖和次主峰多云尖(海拔1763米)紧紧相依,与正南面的第三高峰天河尖(海拔1755米)遥相呼应。不仅如此,大别山主峰区域内的主要山峰的名子也很有特点,只要是列入前十位的所有高峰,古人均以“尖”命名,以表示还有增高的长势。白马尖是大别山主峰景区的核心景点,也是大别山国家地质公园的核心园区,它集高、雄、峻、特为一体,覆盖着原始森林,奇松怪石林立,常年云雾翻飞缥缈,波澜起伏,浩瀚似海。山势险峻、陡崖,幽谷遍布,清溪激湍,交响成韵。    2、峡谷瀑布:大别山瀑布群龙井峡   龙井峡
五、参赛者资格及进入景区的待遇主办方仅按以下标准让参赛者享受减免费:   1、各地文联下属的摄影家协会会员、国家批准的正式新闻媒体的摄影记者、受邀摄影专业网站的会员:白马尖和龙井峡景点门票全免;别山湖船票7.5折;大别山庄住宿周日-周四4折,周五-周六7折。需提供协会会员证原件和复印件,经核准后原件归还复印件留存本景区。   2、未受邀摄影专业网站会员:未经本景区邀请的摄影专业网站会员,可以申请成为受邀摄影专业网站,如获本景区的审核通过,其会员可享受白马尖和龙井峡景点门票全免;别山湖船票7.5折;大别山庄住宿周日-周四4折,周五-周六7折。申请受邀的网站可填附件1受邀单位申请表。未经本景区审核通过的非受邀摄影网站会员白马尖和龙井峡景点门票5折;别山湖船票7.5折;大别山庄住宿周日-周四4折,周五-周六7折。所有摄影网站的会员均需要提供会员证原件和复印件,经核准后原件归还复印件留存本景区。3、其他参赛者:享受自驾游套餐特价,详见本景区网站。
六、活动时间拍摄时间:自2011年10月15日开始,11月30日截止。发表时间:在2012年元月1日前。送稿时间:自2012年2月29日前。送稿时请填写附件2参赛表。评选及公布:2012年3月16日前。公布网站:大别山主峰景区门户网。其他协作本赛事的专业摄影网、旅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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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山行 发表于 2011-12-1 11:44:04

本帖最后由 汇力影像 于 2016-5-3 06:26 编辑 <br /><br />   七、参赛作品要求 1、作品必须是作者自己已经发表在专业摄影网站或其他媒体上的,刊登时需有标题,标题中需有大别山主峰景点的提示性文字以表明拍摄地点;同时还须以电子文稿的形式投递给本景区;作品单幅、组照均可,每人限5幅,要求为长边大于700像素,分辨率72像素/英寸的JPG文件,文件小于500K。经过电脑处理的作品不得参赛。   2、作者和本景区对参赛作品共享使用权,本景区不再向作者另付稿酬。作者与其他方之间的知识产权纠纷与本景区无关。
八、评分标准(一)、主题(40分)作品必须是一目了然地反映大别山主峰景区秋色的,否则不认定为参赛作品。   1、主题明确,紧扣本次大赛主题(40—20分)。   2、主题较为明确,与本次大赛主题联系较紧密(20—5分)。   3、主题不明确,与本次大赛主题相差较远(5分以下)。(二)、构图(20分)作品应该用独特的构图表现主题。1、构图独特(20—10分)。2、构图较独特(10—3分)。3 、构图不太独特(3分以下)。(三)、摄影技术(40分)。1、色彩饱和度(20分):(1)在冷中暧主色调明确的前提下色彩饱和(20-10分)。(2)主色调不太明确,主色彩虽多样但不够明确,其中有明显的搭配不合理之处(10—3分)。(3)没有明确的色调,色彩与主题的关系不明确(3分以下)。2、对焦、曝光(20分)(1、对焦根据主题的需要详略得当,曝光正确(20—10分)。(2、对焦相对主题详略不太得当,曝光良好(10—3分)。(3、对焦思路不明确,曝光不准(3分以下)。
    九、评委成员    为了增强作品评选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同时鼓励重视本次大赛的单位,本景区将不事先预设评委,而是按以下办法排名确定评委:    1、参赛单位在2011年10月15日至11月30日期间,安排会员参赛人数较多;   2、作品在影响力较大的媒体和摄影专业网站刊登、版面重要、时间较长;   3、按排名确定前15家单位作为评委成员单位,再由每家单位分别推选1位摄影专业权威人士作为评委代表。评委单位及评委代表的名单将在2012年2月29日后在本景区网站上公布。评委代表的参评车旅和食宿等费用将由本景区承担。

                               安徽大别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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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棵树 发表于 2011-12-1 19:43:17

本帖最后由 汇力影像 于 2016-5-3 06:26 编辑 <br /><br />言之有理,予以支持!:handshake:victory::victory:

062℃ ℃

冬三草 发表于 2011-12-1 21:12:19

本帖最后由 汇力影像 于 2016-5-3 06:26 编辑 <br /><br />言之有理,有理有据,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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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南山水 发表于 2011-12-2 10:19:33

本帖最后由 汇力影像 于 2016-5-3 06:26 编辑 <br /><br />认真拜读才知道大赛事项细节不严谨!支持茶山行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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