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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江西海歌 于 2015-5-20 10:18 编辑
关于征集《永修风光摄影画册》摄影作品的通知 为集中展示永修秀美风光,提升永修对外知名度,永修县委宣传部、县文联、县摄影协会决定编印出版《永修风光摄影画册》, 诚面向社会征集有关永修风光的优秀摄影作品, 现就征稿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稿内容
在永修县境内拍摄的自然风光、生态风光、城乡风光、旅游文化风情、名胜古迹等,尤其是永修境内重要景区景点(鄱阳湖吴城区域、修河、潦河、云居山及真如禅寺、庐山西海及柘林大坝、龙源峡等)的四季全景式景观、标志性景观、特色景观。
二、征稿对象
县内外广大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
三、奖励措施
作品一经录用,则由主办方按评选等级向作者付以相应稿酬,并颁发证书,赠送本画册一本。其中: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15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20名,奖金各 500元;其他入选作品若干(具体数量视作品质量定),毎幅作品奖金各300元。2015年11月,由县委宣传部牵头,组织专业人员评选,确定入选作品并评出作品等级。凡入选本画册的作品注明作者姓名、作品标题(编者可根据采编情况更改作品标题)。为避免因入选摄影作品的等级区别误导读者对永修风光的主观印象,本画册入选作品一律不注明评选等级。本画册计划于2015年年底出刊。
四、投稿要求
1、每位作者投稿的摄影作品数量不限,组照(一组在4幅以上)按一幅作品计, 所有投稿作品必须是彩色照片。每幅作品请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2、投稿作品统一采用JPG格式的电子文件,文件大小为2MB以上。投稿地址:永修县委宣传部。联系人:江志勇。电话:3223171。电子邮箱:823811386@qq.com。所有投稿作品一律不退稿。
3、所有摄影作品不可存有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问题。因作品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
4、对作品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接片、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片真实内容的作品。
5、本次作品征集活动不收取参赛者的任何费用。对入选本画册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报刊、展览、画册、出版物、行业宣传网站等非商业用途使用,并不再支付入选作品作者稿酬。
6、作品征稿时间为即日起至2015年10月31日止。
凡投送作品参赛的作者,主办者均视其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定。
中共永修县委宣传部 永修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永修县摄影协会
二O一五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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