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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医院医护人员退休待遇已成为严重的社会不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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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31 13:10:27 |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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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医院医护人员退休待遇已成为严重的社会不公问题
国企退休医护人员,多年来对企业医院执行不合理的退休待遇反响强烈。特别是同属于公益型国企学校退休教师的退休待遇解决以后,反响更加强烈。全国20余省、市、自治区国企医院的退休医护人员纷纷信访或到当地政府上访,还有不少省、市国企医院的退休医护人员代表自己凑路费到北京卫计委、国资委等部门上访,要求合理解决国企医院医护人员退休待遇问题。
2010年以后,已引起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广泛关注
2010-03人大十一届三次会议人大代表 韦江宏提出《国企办的医院应与政府办的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和政策》的议案,
2012-03 人大十一届五次会议人大代表 沈丽荣提出 《 提高国有企业医疗机构退休人员待遇》的议案
2013-03 人大十二届一次会议人大代表 宁桂玲提出 《提高国有企业医疗机构退休人员待遇》的议案。
另外在省市级人大和政协会议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纷纷提出议案
2005-02南昌市政协委员 邬国和、
2010-09广州市人大代表卢启明、
2011-12 民革安徽省委 参政议政部、
2012-01株洲市政协委员唐聪莲、
2012-04宁波市政协委员徐 翔,
2012-03农工党绵阳市电子支部 :苏元芳 等5人、
2013-01民革安徽省委 参政议政部相继提出《关于提高国有企业职工医院退休医务人员待遇的建议》。
解决国企退休医务人员待遇问题更得到国内专家学者的支持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卫生部卫生社区示范区评审专家、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福利委员会顾问夏学銮建议:
国企退休医生的待遇问题完全可以比照解决国企退休教师待遇的办法给予解决。由国资委牵头,按照企退教师待遇的解决办法,归结出资金筹措渠道和发放方法,市、州、县国有企业解决退休医务人员待遇问题所需资金分别由市、州、县财政承担;中央和省属企业则按照属地原则,由企业所在地政府财政承担,省财政根据中央财政补助情况,结合各市、州、县国有企业退休医务人员人数和财力情况予以适当补助。”
全国各大媒体
人民网、新华网和《青年时报》《信息时报》《快乐老人报》《老人报》媒体记者给予广泛声援,杭州青年时报评论部主任翟春阳深入群众走访调查并多次在《青年时报》发表文章,主张“国企退休医生与国企退休教师应享受相同的退休待遇,因为两者的相似性有如孪生姐弟,“国企退休教师与国企退休医护人员大都是由国家分配到企业的,国企退休教师与国企退休医护人员的技术职称都是由政府主管部门评审授予的。况且,事业单位的医院是国有资产,企业职工医院也是国有资产,为什么同是为社会主义医疗事业服务,同是国家认定的医院,国家认定的医生,却享受不同的待遇和改革成果,国企退休医生的待遇问题也完全应该比照解决国企退休教师待遇的办法给予解决。对于这种严重明显不公正的政策,广大国企退休医护人员已忍无可忍,才不得不步国企退休教师的后尘,走艰难本不想走的维权之路,我们决心已定不达目标誓不罢休。但毕竟国企退休医护人员均年事已高进入耄耋之年,而且不少人疾病缠身,没有多少时间可以等了,对于这种严重的社会不公,国资委等主管部门不应再置若罔闻,接访单位不要敷衍搪塞、忽悠、耍官腔,致使问题久拖不决,不断激化矛盾,严重破坏了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 。我们希望看到国企医护人员退休待遇问题早日获得解决。不要再让体弱多病年事已高的国企退休医护人员再上访十年了!
http://bbs1.people.com.cn/post/71/1/2/141286758.html
发表于 2015-12-31 18:01:29 |
本帖最后由 阳作仁 于 2016-1-1 09:03 编辑

12月30号下午1点30至4点。邵阳市原中央、省、市属企业医院退休医护人员代表。在褔星宾馆五楼会议室。商讨维权事宜。
捍卫国家法律,神圣法律不受亵渎。维护合法权益,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做到文明维权,快乐维权,健康维权。市里不行上省里,省里不行上北京。不获全胜,誓不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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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3 10:46:38 |
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六章48条5千余字。没有一个字提到:企业与事业单位医务人员可以分别对待。法律不是儿戏。厂矿医院退休医务人员要求享受与事业医疗机构同等的退休待役是合理合法的。政府应尽快解决。
何况企业的军转干部、教师、包括幼师都早已解决。现在不动等到何时?
发表于 2016-1-29 10:34:57 |
国企医院医护人员退休待遇已成为严重的社会不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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