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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税收 发展 民生”全国大展征稿(截稿时间:2013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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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4 15:19:25 |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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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税收 发展 民生”全国大展征稿2013-4-8 12:58:10 浏览次数: 17

      今年4月是全国连续开展的第22个税收宣传月,宣传月的主题是“税收•发展•民生”。为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摄影艺术宣传这一主题,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注税收,情系发展”的社会氛围,展示税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成就,在今年税收宣传月期间,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与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联合举办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的全国风情纪实摄影大赛。欢迎广大纳税人和税务工作者,特别是广大纳税人中的摄影爱好者,通过自己的摄影创作,在反映祖国建设成就、自然风光、风土人情、民俗文化和人文景观的同时,真诚抒发了自己对祖国、对生活、对事业的热爱,展示广大纳税人文明意识和艺术追求,并在摄影作品的创作中,把“税收促进发展”与“发展改善民生”联系起来,共同营造关注税收,情系发展的社会氛围。

   主办单位: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承办单位:  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
   协办单位:  中国平遥国际摄影大展、大理国际影会、连州国际摄影年展、
    深圳市福田区摄影家协会、深圳市南山区摄影家协会

    参赛方式:
   比赛不分专业、业余,欢迎报名参赛(不收报名费)。
   参赛对象:
   全国纳税人摄影爱好者、全国税务系统摄影爱好者、全国社会各界摄影爱好者,业余摄影爱好者
   
    参赛内容:
   1、反映中国经济建设成就,歌颂党、反映祖国经济文化、社会 生活繁荣,反映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作品;
  2、反映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辉煌成就,讴歌
   祖国的大好河山的作品;
   3、反映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人民群众期盼小康,追求“中国梦”   
   的作品。

    参赛要求:
    1、参展作品数量不限,黑白彩色均可。纸质作品规格为8×10 英寸(以最宽10英寸为准),不退稿,组照请粘连一起。作 品勿装裱,不收底片,不收反转片,不收电脑创意作品;
   2、参展作品所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 作品本人负责;
   3、主办单位对所有入选作品,有权在相关非营利性的展览、印刷、出版等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4、大展组委会将尽心保护所有投稿作品,但对邮寄途中及其它 意外情况而造成的损失不负责赔偿;
   5、颁奖典礼结束后组委会将通知获选者领取稿酬,接到通知一个月 未领取稿酬者,按自动弃权处理,稿酬统一归入深圳市企业家摄影协会基金会;
   6、每幅投稿作品背面均须注明标题、拍摄地点、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电话。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 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
   7、凡参加此次摄影大展者均视为认同以上征稿章程之规定。

   奖项设置:
   本届大展分设纪实、风光两大类,稿酬设置如下:
   1、金质收藏 2 名 纪实、风光类各1名     稿酬8000 元;
   2、银质收藏 4 名 纪实、风光类各2名     稿酬 4000 元;
   3、铜质收藏 6 名 纪实、风光类各3名     稿酬 2000 元;
   4、优秀收藏40名 纪实、风光类各20名    稿酬200 元;
   5、入围收藏50名 纪实、风光类各25名    稿酬 100 元;
   6、最佳组织奖4名                       稿酬 2000 元;
(备注:纪实、风光类均不可以PS)
凡在本次展览中获奖及入选的作者,将颁发获奖证书。金、银、铜获奖者均颁发奖杯。

   截稿时间:2013年 8月31日
   评选时间:2013年9 月
   颁奖暨展览时间:2013年10月中下旬
   投稿地址:深圳市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二期东座705
  邮编:518040     联系人:盛传海   0755~8835 3199
  
   附:参赛表格
  


来源:河南省艺术摄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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