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赶会 【浇雨会】
在农村,赶集是件顶热闹的事情。十里八乡的乡亲在赶集的那天,都不约而同地从各家各户,从这村里来到集市的所在地,而此时,集市早已经热闹非凡:“新鲜的活鱼,刚从塘里打出来,二块五一斤”、“自家地里的小白菜,新鲜着哪,您瞅瞅,能掐出水来,要不来点?”、“土鸡自家养,鲜味你来尝”……类似的商贩叫卖声不绝于耳,人流也在其中不停地穿梭过往。好一派鼎沸的景象!赶集首先就得早起。也许质朴的乡民没有听过“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的名言,但是“早起的鸟儿有虫子吃。”却是大家都晓得的朴素真理。对于赶集的人来说,晚一步,步步慢。所以他们宁可起早摸黑地收拾好,也不愿意日出三竿了才动身。东方微露晨曦,他们早已经,在路上!
赶集还得有充沛的精力。尽管不需要你飞檐走壁,可是毕竟东奔西走也是个力气活,跟不上趟的话,肯定只有被别人落到后头。而落在后头的,农村叫“拉角”,意思就是因为动作缓慢,所以买不到合适的东西。再说了,街市上人来人往的,没个消停,不可能在一个地方驻足太久。到买齐物件,大包小袋地拿回家,可也不是件省心的事。所有这些都要求赶集者得有不懈的动力。
赶集也是“技术活”。别小瞧了乡村的集市,作为一个地方物品和人才的集散地,“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物品匮乏的年代,原生态的产品就多一点;现在随着人民生活逐渐的富裕,物阜民丰,商品多了去了。这就更需要炼就一双火眼晶晶的“慧眼”。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就是自家地里有的,也要横向比较一下,分出个三六九等,比拼个优良中差。可不能被别人七姑八婶、大爷二叔的一奉承,就晕了向了。坚定的毅力、执着地追求、精细地挑选才能笑到最后,也才能笑得最好!
孩童时代,常伴随外婆的左右,前去赶集。 说话间已经一晃多年。今年又有幸再一次带着刚满8个月的宝宝赶集。脑海中的集市,再次随着记忆跳动的脉搏而鲜活起来:咂咂嘴,那甜味似乎还唇齿留香;闭上眼,那绵长的吆喝声,犹在耳畔萦绕;翕动鼻,那醉人的芬芳依然在来回荡漾。
走,赶集去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