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建民 发表于 2015-5-19 17:23:24

回到古国 汾州

杨建民 发表于 2015-5-19 17:28:25

汾州府是山西省明清时期的九府十六州的大府之一。明洪武元年(1368),省西河县置汾州(直隶州)兼领平遥、介休、孝义三县。明万历二十三年(公元1595年)五月,升汾州为汾州府,依郭设汾阳县。又置冀南道,府、道治均驻县城。此前,县名虽未以汾阳冠名,而俗以汾阳为县别名。盖以县城居汾水之阳故。清康熙五年(1666)冀南道并入冀宁道,府县遂隶。原太原府所辖州县、临县、永宁州及辖县宁乡县和原汾州辖县改属汾州府,府治设汾阳县城。万历四十年(公元1612年)石楼县改属汾州府,清代沿用朝制,建置未变。但在民国元年(1912)废府。截至康熙六年(1667年),共下辖一州、七县:
汾阳县,府治所。
孝义县。
平遥县。
介休县。
石楼县。
临县。
永宁州。
宁乡县。
晋为西河国,后魏曰西河郡,后又侨置汾州。北齐改南朔州,后周改为介州,而西河郡如故。
隋初郡废,炀帝复改介州为西河郡。
唐初改为浩州。武德三年,改为汾州。天宝初,曰西河郡。乾元初,复曰汾州。
五代末,属于北汉周显德初,侵北汉得之,置宁化军,兼领石、沁二州。旋入于北汉。
宋仍曰汾州亦曰西河郡。金因之,兼置汾阳军。
元复为汾州,属太原路。
明初,以州治西河县省入,直隶山西布政司。
万历二十三年(1595),升汾州为汾州府,领州一、县七。清仍曰汾州府。
民国元年(1912)废府。
至沁州四百八十里,南至平阳府三百九十里,至京师一千三百八十里。汾州府控带山河,肘腋秦、晋。战国时,秦、赵相持,往往角逐于此。东汉之季,西河尤为多事。迨于刘渊发难,中原陆沉,祸乱之征,未始不自西河始也。周、齐争胜于河、汾间,郡常为兵冲。隋大业之末,唐乾符以后,太原南指,未有不以州为中顿;平阳北向,未有不以州为启途者也。北汉保河东,州尤为肘腋重地。宋人于岚、石、隰三州以至黄河,皆置城戍关,杜河外入麟府路以捍夏人。盖西北有事,府为必备之险矣。
永宁州位于汾州府西北百六十里。南至平阳府隰州二百五十里,西至陕西绥德州二百五十里,北至太原府岢岚州二百五十里,东北至太原府三百九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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