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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衡水湖”全国摄影展征稿进行中/9月30日截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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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5 18:47:18 |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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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茶山行 于 2011-7-16 14:14 编辑

       衡水市位于河北省东南部,与北京相距250公里,地处环京津、环渤海、沿京九铁路的独特位置,是一座正迅速发展成为“生态宜居、北方湖城”的现代化中心城市。
  

    其境内的衡水湖,北靠衡水市区,是国家级鸟类和湿地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87.87平方公里,蓄水面积75平方公里,这里由草甸、水域、林地、滩涂等多种生态环境组成的天然湿地生态系统,是多种候鸟南北迁徙的路线汇集地,是众多珍稀鸟类在华北地区最理想的栖息地,是华北内陆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湿地环境,被国际湿地组织誉为东亚地区“蓝宝石”,素有“京南第一湖”、京津冀最美湿地的美誉。在湖区万亩自然苇荡里,有各种禽鸟310种,包括丹顶鹤、白鹤、东方白鹳、金雕、黑鹳等一大批国家级珍稀保护动物。衡水湖水源充足,水量丰沛,碧波粼粼,一望无际,“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其景色之优美,令人心旷神怡,实为摄影人采风的好去处。
  

       为了进一步宣传衡水,加快衡水经济、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以摄影带动旅游,提升衡水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中国摄影家协会与衡水市委、衡水市人民政府,特联合举办“美丽的衡水湖”全国摄影大展,并于十月在北京中华世纪坛举办作品展览。热诚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
  中国摄影家协会
  中共衡水市委
  衡水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中共衡水市委宣传部
  衡水市文明办
  衡水市政协办公室
  衡水市滨湖新区管委会
  《中国摄影报》社
  河北省摄影家协会
   

       征集主题
  全面征集反映衡水市境内,特别是衡水湖自然风光、风土人情等内容的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2011年7月至9月30日(以收到作品为准)
  入展作品数量及稿酬
  本次大展共评选出158幅入展作品,其中:
  金质收藏作品1幅 稿酬3万元
  银质收藏作品2幅 稿酬各1万元
  铜质收藏作品5幅 稿酬各5000元
  优秀作品150幅  稿酬各500元
  同一作者获优秀作品数量不限,获收藏作品的作者不得重复。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并作为申请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年新创作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但必须取材于衡水市境内。谢绝组照。
  3、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除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建议数码相机使用RAW格式拍摄。
  4、投稿方式:
  (1)光盘投稿:
  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提交,同时提供作者资料(word文档),包括: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手机,电子信箱等,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500K,长边要求600—1000像素。每幅作品均须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和作者姓名。无作者资料的作品,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2)网络作品投稿:
作者必须在腾讯网图片频道“美丽的衡水湖”全国摄影大展专区注册(
http://pp.qq.com)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主办方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500K,长边要求600—1000像素。对于投稿作品,工作人员将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放置于活动网站的作品展示页中。
  (3)光盘、网络作品不得重复投稿。
  5、作品入展后,举办方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影像鉴定及举办展览和画册制作。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原始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和调整后的数字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向举办方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6、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公布之前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腾讯网图片频道、中国摄影报活动在线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所有入展作者的名单。
  7、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对于所有入展作品,举办方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8、谢绝本活动主办单位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投稿。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报送作品的作者(注:本次大展不提倡共同创作),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9、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存在著作权问题或纪录类作品真实性问题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收回作品稿酬和荣誉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
  10、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主办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
  1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作品评选
  由中国摄影家协会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
投稿地址
  1、光盘作品投稿地址:
  (1)北京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活动部
  “美丽的衡水湖”全国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电话/传真:010—65251661
  联系人:周平林 张晓娄
  (2)衡水市文明办(衡水市育才南大街369号)
  “美丽的衡水湖”全国摄影大展组委会办公室 收
  电话(传真):0318-2024870
  联系人:王蕾
  邮编:053000
  以上两个地址同时投稿.
  2、网络作品投稿网址:
  腾讯网图片频道“美丽的衡水湖”全国摄影大展专区(
http://pp.qq.com)和文明衡水网“美丽的衡水湖”全国摄影大展专区(http://www.wenminghengshui.cn)






发表于 2011-7-16 14:12:21 |
好消息,要支持!
发表于 2011-7-16 17:53:36 |
期待各位的热情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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